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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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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最大的一起医疗事故索赔案近日将开庭 ——新生儿脑瘫的艰难诉讼才刚刚开始 贫困山区的新生儿蔡瑞科于2004年8月11日6时10分,由其母亲尹帮萍在资中县双龙中心卫生院实施剖宫产术后来到人世,刚出生时院方病历记载“重3.5Kg,评分10分”。然而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即8月12日3时左右,经资中县人民医院诊断为新生儿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心肌炎,低钙血症。后经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分别诊断为脑性瘫痪。 经协商无果,2005年3月9日,蔡瑞科父母以蔡瑞科的名义一纸诉状将双龙中心卫生院告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318万元人民币。并同时申请了减交、缓交诉讼费用的申请。后经内江市人大出面,并在原告家属贷款(1万元)交上了8000元的诉讼费用后,该院才于4月13日正式受理,同时签发了相关法律文书,当原告家属于下午5点钟赶回家后,却又接法院电话通知,该案指定由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直至5月8日,案卷材料才到达资中县法院,该院于5月9日重新签发了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确定的举证期为开庭前3日内,开庭时间没确定,审判组织没确定。案件受理后,原告为治疗急需向法院申请了先予执行,法院未准许。同时申请对蔡瑞科损害后果,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签定。 6月22日,资中县人民法院正式委托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原告申请的内容和被告的医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否具有过错及责任程度等进行鉴定。 9月2日,该中心出具鉴定书,鉴定结论为:一、根据送检材料,双龙中心卫生院存在产前监护记录欠详,产后新生儿观察判断经验不足的过错,该过错对蔡瑞科病情有一定程度延误。二、根据送检材料,蔡瑞科目前存在脑瘫早期改变,暂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其发生与双龙中心卫生院诊断、护理行为有一定关系,责任参与度约为25%。三、蔡瑞科后续治疗费需贰拾~肆拾万元人民币。 资中县人民法院于9月8日通知原告领取鉴定书,原告方于9日到法院复印了该鉴定书,同时法院向原告方签发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名单(明确了审判组织),确定开庭时间定于9月14日上午8:30分。 关于本案,四川电视台进行了两轮多频道前期报道,特别对蔡瑞科母亲及祖母等家庭成员为救治蔡瑞科和维护权利,历尽艰辛,四处借债(其中向当地信用社贷款3次),作为当代女性的感人事迹给予关注,并对新生儿蔡瑞科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呼吁社会各界向蔡瑞科伸出援助之手。 为救治蔡瑞科,其家人已花去包医疗费用在内的各种费用达十万元。其家人是借一分钱治一分钱,中途被迫多次出院,直至现在连门诊治疗的费用都没有了。加上在打官司路上的艰辛,其祖母为此操劳过度,呕心沥血,导致肺上多次大出血,几次差点死去,现已是不治之症。 在蔡瑞科刚出生2小时后的时间里,家属发现其出现异常现象,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发黄,全身抽搐,出大汗等,向主治医师和值班医生多次反映、哀求下,院方医生还认为家属大惊小怪,还告诉家属这是正常的,没有采取任何诊断、治疗措施(其病历资料也无记载),直至蔡瑞科全身发硬,眼睛不转动了,并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于第二日凌晨2:30分转至资中县人民医院。该院即诊断为前述疾病,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蔡瑞科由一个刚出生时评分为满分、健康活泼的婴儿,变成现在的脑瘫,是谁之过?现在法医鉴定书已有部分认定,一审法院将如何采信该鉴定书?如何下判?蔡瑞科的诉讼之路有多长?我们将试目以待。 蔡瑞科的代理律师罗勇编辑 2005年9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