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冯立华

冯立华

联系我们

  • 姓名:冯立华
  • 电话:13381285189
  • 邮箱:844681579@qq.com
  • 证号:1101200610315876
  • 律所:北京易楚景韬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C座四层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 律师文集 > 事故鉴定 >正文
分享到:0

     会诊7小时!44岁壮汉死于结石手术

44岁的建阳汉子,三口之家的顶梁柱,却因一个小小的结石手术永别人世。面对痛不欲生的母亲,想想自己的未来,正在读高中的儿子小邱心碎又迷茫。

父亲邱亮才,正值盛年,体形健壮,一年到头照顾着水果摊的生意。赚的钱除了养家糊口,还要供小邱上学。

然而,从7月25日父亲踏进南平市第二医院开始,小邱的生活开始颠覆。那一天,父亲因为身体不适,决定去医院看看。在医院做了1000多元的检查,医生说是胆结石,过几天就可以去做手术。

手术内容是胆总管切开取石和T管引流。小邱回忆,父亲按照医生的要求,在医院挂了两天的消炎药水,也两天没有吃饭,只喝了一些蔬菜的汤汁。7月27日早上8点多进了手术室,“过了一段时间,医生才要求家属签麻醉同意书,9点左右正式开始手术。”

“10点多,医生拿出了几个石头,说切除了胆囊,手术非常成功。”家人喜忧参半。

11点多,父亲出了手术室。只是,去除了隐患的他看起来并不轻松,“总喊刀口疼,没力气,表情看上去十分难受”。家人询问,医生只说这是术后的正常反应,就转身离开了。”

小邱注意到,同病房的一个病人晚半天动手术,状态明显比父亲好很多,父亲却一直疼痛不减。“主治医生周巍只来查房一次。告诉他病人一直疼痛,他再次回答说是正常反应。27日下午父亲想小便,可是感觉有石子挡着,无法方便。对这个情况,医生也说不可能,是病人糊涂了。”

7月28日下午,护士来换药水。“我母亲询问是不是邱亮才的药水,护士答说‘自己看啊,而我母亲并不识字。”小邱告诉记者,此后十几分钟,病人就口吐污血,眼睛上翻,难受得不行了。母亲连鞋都顾不上穿,就跑去叫医生救命。等到医生到来,看过药水,就立马换走了药水。但病人的痛苦并没有停止,继续吐着污血,腹部肿胀,还一直大声喊难受。“再呼叫医生、护士,就一直被告知医生在会诊了。”

“父亲痛苦难耐,一直叫‘受不了啊,快给我打一针啊,肚子也越来越肿胀变大,时不时口吐污血,用完了一包又一包的抽纸,医生却不见踪影。”家人心如刀割,落泪不已。“大约晚上8点半,医生给做了一次胃镜,发现体内全是污血。”

会诊从下午3点多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多。“病人总在喊疼,医生却问起他做什么工作,收入如何,户籍所在地是哪里……当时我们没有多想,过后想想却太奇怪了,这不是在想善后事吗?”

当晚10:50左右,医生给病人打了一针杜冷丁,将他推进了手术室。零时左右,医生宣布病人死亡。

时隔三个多月,邱亮才的尸体仍未处置。尸解报告显示,死者胸腹腔有大量的血块血水,胆囊床渗血,死亡原因是“出血性休克,导致DIC死亡”。小邱和家人质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污血?”“鉴定的医生告诉我们,胆结石手术如果不是切到血管,是不会那样大量出血的。”

尽管医院同意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然而这买不回一条鲜活的生命。小邱和母亲已经申请了司法鉴定,坚决要为父亲的意外死亡讨回公道。

院方回应:

我们愿补偿10万

对邱亮才之死,南平市第二医院副院长刘勇称,医院请了南平市的专家来会诊,很尽心地挽救病人。刘勇认为医疗行为都可能出现意外,并同意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邱亮才的胆囊床有弥漫性的点状出血,可能有他自身身体方面的原因”。至于是否在手术中弄破了血管,引起大出血,刘勇表示服从鉴定结论。

医生麻痹!男婴早夭于“误诊”

一岁多的建阳小男孩,正在家人关爱的目光中牙牙学语,摇摆举步。未料到,他刚刚开始的人生却在南平市第二医院画上了句号。

他叫张起阳,2009年5月5日来到人世。2010年6月19日,因为发烧至39摄氏度多,他被家人带到了南平市第二医院。

父亲张先生说,给孩子看病的是一个年轻的医生,看过情况后诊断为咽峡炎,说没什么事,开了一些退烧药,就让他回去了。“本想住院治疗的,既然医生觉得没有必要,我也就算了。”

第二天,建阳涨起了洪水,可孩子的病情变得更加严重。张先生顾不得许多,背起孩子趟着洪水又去了医院。不巧是个周日,医生不在,耽搁了半小时左右才看上病。然而这时,孩子的脸色已经不对劲了,医生赶紧开始抢救。从12:30抢救到下午3:00,孩子一岁多的生命永远地停止在了这一刻。

“一开始,医生还搞不清孩子的死因,直到来了一个有经验的主任,才确定小起阳得的是手足口病。早知道的话可能还有救,然而已经太迟了,孩子再也回不来了……”张先生认为,每年的3到7月本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1岁多的孩子又是易发人群,医院既没有正确的诊断,也没有足够的重视,因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后,张先生向医院讨要说法,第三方调解中心介入调解。经医疗事故鉴定,认为该事件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负有轻微责任。最后,院方向张先生赔偿2万元。“2万元当然买不回孩子的命,可是老百姓哪有精力去折腾?”张先生只能无奈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