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冯立华

冯立华

联系我们

  • 姓名:冯立华
  • 电话:13381285189
  • 邮箱:844681579@qq.com
  • 证号:1101200610315876
  • 律所:北京易楚景韬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号新阳商务楼C座四层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 律师文集 > 事故赔偿 >正文

医疗诉讼请求的提出

时间:2015-01-15 10:01:40

分享到:0

  医疗诉讼请求的提出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疾病还正在治疗,治疗费在不断增加。现在治疗费已经比上诉时多,另外,当时请求的医疗费未包含差旅费。这种情况,在举证期满前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吗?   解答:   建议增加诉讼请求,其他后面发生的费用可以在本案终结后另行起诉   ——谨供参考,满意请采纳或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